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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第2/3页)
闲聊的时间过的很快,我和斯潘塞一边漫无边际的交谈,一边等待朋友的到来。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酒店前台来了电话,说是有客人找,斯潘塞连忙让酒店把人放进来。 没过一会儿,敲门声响起。 斯潘塞打开了门。 门外是一个我极度陌生的青年。 非常朋克的一个人。 虽然他和我们一样大,才十八岁,却人高马大,身材壮硕,气质有些过度成熟。穿着牛仔服,紧身裤,黑发飞翘,背着一个吉他琴盒,神色飞扬,容颜俊朗,依稀能看到曾经学校里那个社交达人的影子。 看来这么多年,他那卓越的运动天赋被彻底开发出来,锻炼的相当不错,甚至有几分伯恩那低调内敛的高手气质在其中。 见到门开了,原本靠着墙壁、站没站像的伊森也没站直,反而俏皮的吹了一声口哨:“哟嚯,没想到小金鱼你也在啊。我记得你们两个不是在加州理工上学吗?怎么这个时间会跑到哥谭来?特意来看我?真是让我太感动了。” 斯潘塞无奈的侧身让他进来:“你别刺激诺曼,这些年没见面,一见面就吵架可不好。” 伊森耸了耸肩,说:“好吧。那来个正式的打招呼,哟嚯,诺曼大人,好久不见啊。” 尽管看到许久未见的老朋友,心中有那么一些久别重逢的感动,但是这个混蛋显然很有气死人的本事,见面两句话,就把我这些感动全都给气跑了。 “你还是这么惹人不待见啊,伊森。” “过奖,过奖。瑞德,上个月的信你还没有给我回信,是出了什么事情吗?实在不行至少打个电话报平安啊,你看,我们这通信有六七年了吧,突然断了让我很担心啊。” 是的,这个混蛋这样说绝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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