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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与艾克 (第2/10页)
当一个作家,哪怕不能与金先生之流齐名,至少在我死的那一天,还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些属于我的印迹,人们在地铁或咖啡厅读着我的作品,还能说上一句:“汉斯·赫伯特的书还真是有趣儿。” 也许偏爱文艺创作的人总是有些怪癖在身上,当我发现自己热爱编织文字的时候,我骨子里压抑了多年的阴暗面似乎也在同一时间被突然激发了出来,我意识到我无需再假装自己不是个叛逆少年,与这个世界大多数人向往的东西背道而驰就是一件十分炫酷的事情,社会道德、方圆规矩、条条框框,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想要多巴胺、内啡肽、肾上腺素不受限制地分泌,再分泌,让它们遍布在我的大脑和这副体积有限的躯壳里,艺术就是爆炸,让我的思绪和身体也跟着爆炸起来吧。 我开始在这社会上为非作歹,和大多数混混一样,把法律的底线当成可以缕缕挑衅的对象,并以此为荣为傲。 我很早就发现了自己是个同性恋,当身边同龄人都在讨论色情杂志上哪个穿三点式的女模特臀部最性感时,我只想混迹在同性酒吧里抚摸男妓们饱满的胸肌。在未满十八岁的时候我就找人伪造了身份证,为的是能顺利混进专为同性恋而建的风月场所,上了大专之后的我远离了家人的管束,便更加肆无忌惮起来,我常常勾结一帮狐朋狗友,和他们旷课、蹦迪、夜不归宿,在寂静的深夜耍酒疯毁坏路边公物,在干净的墙壁上留下各种脏话和花花绿绿的涂鸦,在街道上对着行人竖中指吹口哨,在廉价的酒店里和不同的性工作者疯狂zuoai。 然而这种醉生梦死的逍遥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有一次我和一个泰国男孩悱恻缠绵过后,窝在床上吸食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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