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68 (第4/4页)
是暂不拆除门柜,保留部分证据。 夏溪估计,在确定质量问题之后,双方更改重修协议当中,清臣做了一些让步。 ………… 隔天……判决书下来了。 与预想很相似。 上面写着: 【……司法鉴定所作出的海蓝(2018)物鉴字第005号鉴定主体资质合法,程序正当,对其结论予以采纳。尚材板材主张该鉴定取样不符合要件,结论不明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对其主张不予采纳。涉诉板材含糖量、含蛋白质量偏高,与做过高温蒸煮处理的样品存在不同,且在质保期内发生生虫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着质量问题。龙山装修曾在质保期内向尚材板材反应上述问题,但尚材板材未进行处理。尚材板材行为构成根本违约,龙山装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与尚材板材所签订的诉求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综上,根据第六十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六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判决:一、解除龙山装修与尚材板材于2017年7月8日签订的;二、尚材板材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一次性向龙山装修返还货款共1200万元。三、尚材板材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一次性向龙山装修支付合同违约金240万元。四、尚材板材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一次性向龙山装修支付损失赔偿金4760万元,包含板材重购费用1400万和清臣延期交房的违约金3360万。五、驳回龙山装修其他诉讼请求。本诉受理费、鉴定费共80066元,由尚材板材负担。】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