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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4 (第3/4页)
。 熊思谦迅速从段佳泽手下挪开,口中却兴奋地道:“当然喜欢了!”随即有些黯然地道,“但是观音大士的道场没有蜂巢,我都几百年没吃过蜜了,你不说我都快想不起来蜂蜜的滋味了……” 一说起来,熊思谦就伤心得很。观音道场那么高档的地方,也就养养鱼,种种竹子。 段佳泽喜道:“野山蜜喜欢不?就旁边村,从山上移了一窝蜂,影响了人村民的生活,他们希望能把蜂窝搬走。要是可以的话,我们去把蜂窝挪到我们的承包地去呗,就归你管了。” 一想到甜滋滋的野山蜜,熊思谦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可以可以。” “成,那我们明天去村里。”段佳泽迅速道。 熊是最不怕蜜蜂的,皮毛厚实,熊思谦当年还是真小熊的时候,就常在山里掏蜂窝,那叫一个美啊,蜜蜂怎么叮都叮不走他。 段佳泽和熊思谦讲定了,就起身一边用手机给民警发短信,一边往回走。经过潘旋风的位置时,看到潘旋风手里拿着个桃子也不啃,呆呆的,就顺手摸了下他的脑袋,“吃东西也能发呆啊?多吃点。” 潘旋风忙不迭点头,“哦哦。” —— —— 祝光明住在同心村村尾,比较靠近山的地方,最近他家都快成景点了,不时就有人远远围观。这都是因为有一窝蜜蜂搬到他家院子里来了,就住在他的柜子里。 现在祝光明全家,进出屋都是从后门,免得被蜜蜂叮。饶是如此,不时也会有蜜蜂误闯到他家来,他们家大女儿毛毛都被叮了两下,手上肿起老大的包。祝光明结婚晚,生孩子更晚,就毛毛一个孩子,可把他给心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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