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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2/4页)
给我去夜色!十分钟内到不了,你就可以滚蛋了!” 明显被迁怒了的满叔不敢多说一个字儿,只好连奔带跑地抢先冲下楼去,决定去开那辆PORSCHE跑车。 夜色,这个名字很普通。但是在A市,这个代表的是地下娱乐王国的最高层别的出众者。 The dim light of night,DLM,夜色。 夜色不是BAR,而是SELL CLB,或者说,SE CLB。 这很正常,每个城市都会需要一些销金窟,用艳情十足来掩盖着最直接的欲望和最肮脏的交易。 在A市,这种销金窟中的佼佼者是夜色。 熟悉A市的人们必然熟悉两个名字,HELL和夜色。前者,是白色酒吧文化的大力标榜者和优雅执行者;后者,是黑暗中拜金主义和权钱崇拜的冷静旁观者和必要见证人。 HELL的老板是一个名叫贝予阳的年轻男人,背景未知,手段很多,处世老道;夜色的老板,知晓的人却很少,即便是那些常去光临并且知道主人是谁的老主顾们,也总是避免谈及这个话题。 夜色的老板,是柏烽炀。更准确地说,柏烽炀在半年多前,成了夜色的老板。 没错儿,夜色,DLM,是属于柏氏的黑暗帝国。 在这里,你可以追逐到最原始的欲望,甚至包括调教以及SM,都可以找到最顶尖的服务。 这里,才是真正让人堕落的“HELL”。 所以说,越是有着无害名字的,越是不容人小觑。 满叔的车子开得快得像是刚射出去的炮弹,连红绿灯都不再顾及,横冲直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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