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七七七章 案子难破 (第6/17页)
害,在臭水沟里失血而亡。也是因为这种高度相似的作案手法,最后才并案处理。 这三个小姐的社会关系简单也复杂,连熟悉的嫖啊客都抓起来审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什么线索。前前后后查了四个月,最终只能认定为随机的激情作案。 那么有激情,一定有刺激,这个过程中,当时的刑警队调查了近半年的类似于男女关系之间的案子。毕竟对女人这么仇视,带有发泄性质的捅刺劈砍那么多刀,还非得往臭水沟里扔,眼看着人流血而亡,指定是受了什么刺激,之前应该也是有相关事情发生的。 但仍旧是一无所获,最终只能搁置。 十五年前的四二三灭门案,则是一户姓李的有钱人家,两个老人,一对夫妻,一对五岁的龙凤胎,被人用斩骨刀之类的砍刀砍死。受害者有反抗迹象,根据刀口以及现场痕迹判断,是有三人团伙作案。 盗走了家中财物,并有意识的消除了屋内外的脚印。也是调查了一圈社会关系无果,最终认定是抢劫犯,拿走了钱之后潜逃出了平安市。 正如先前高潮所说,只有二楼的血泊之中,残存了半个血脚印,此外的脚印全都被拿着拖布的之类的东西拖了一遍,离开的脚印还有意识的清扫过。 那时候是零三年,还没有那么多的警匪片,刑侦剧,甚至为数不少的人家,可能还没有电视呢。这种有意识的清理痕迹的行为,一般人是并不具备这个意识的。所以这不仅是抢劫犯,还是专业的,具有一定犯罪经验以及反侦察意识的流窜作案的抢劫犯。 但是奇怪的一点在于,根据对受害者家庭的调查,他们放在家里的那些财产并不足以让三人潇洒的生活多长时间,可后续又没有关注到类似的,下手利落,有意识破坏现场的杀人案。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