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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十、罚薪三月 (第3/3页)
方面招待陈婷婷,一方面要公差快马加鞭的去干州传陈世忠。 陈婷婷得到优待不说,快马加鞭传陈世忠的人,五日后就到了。 “陈世忠!有人告你,可知罪?” “大人明示,不知何人告本县?” “本府问你:陈婷婷可是你女儿?” “大人!是的。” “她将你告了。” “难怪这几天不见人影,原来是跑到省府来告状了。” “你说,你是不是把洪学智关进了监狱?” “有这么回事。” “他身犯何罪?” “偷了我家的传家宝,闪光夜壶。” “你老实说,那东西是你家的吗?” “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老实说对你有好处?要不然——” “大人!我说,不是我家的,是刘知府要我这么说、这么做的。” “不要拿虎皮当大衣,自己的错改了就好,不要避重就轻!” “是!大人!是我嫌弃他落魄了,又想巴结知府。” “就算是偷了东西也不至于坐牢,他不是你的女婿吗?可以在内部解决吗!回去快快放人,要当面赔礼道歉,影响不大,改过就好。” “一定遵照大人的指示办!” “传我的指令,罚刘知府刘德仁一个月俸禄,行文告知,你要罚三个月俸禄。不服的可以上告!” “我服,我服!” “只要服就好,回去好好谢谢你女儿,是他救了你,告诉你:洪尚书已经放出来了,不久就会官复原职,你就好好的准备嫁女儿吧!” “谢谢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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