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婚_五 十、罚薪三月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五 十、罚薪三月 (第3/3页)

方面招待陈婷婷,一方面要公差快马加鞭的去干州传陈世忠。

    陈婷婷得到优待不说,快马加鞭传陈世忠的人,五日后就到了。

    “陈世忠!有人告你,可知罪?”

    “大人明示,不知何人告本县?”

    “本府问你:陈婷婷可是你女儿?”

    “大人!是的。”

    “她将你告了。”

    “难怪这几天不见人影,原来是跑到省府来告状了。”

    “你说,你是不是把洪学智关进了监狱?”

    “有这么回事。”

    “他身犯何罪?”

    “偷了我家的传家宝,闪光夜壶。”

    “你老实说,那东西是你家的吗?”

    “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老实说对你有好处?要不然——”

    “大人!我说,不是我家的,是刘知府要我这么说、这么做的。”

    “不要拿虎皮当大衣,自己的错改了就好,不要避重就轻!”

    “是!大人!是我嫌弃他落魄了,又想巴结知府。”

    “就算是偷了东西也不至于坐牢,他不是你的女婿吗?可以在内部解决吗!回去快快放人,要当面赔礼道歉,影响不大,改过就好。”

    “一定遵照大人的指示办!”

    “传我的指令,罚刘知府刘德仁一个月俸禄,行文告知,你要罚三个月俸禄。不服的可以上告!”

    “我服,我服!”

    “只要服就好,回去好好谢谢你女儿,是他救了你,告诉你:洪尚书已经放出来了,不久就会官复原职,你就好好的准备嫁女儿吧!”

    “谢谢大人!”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