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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4页)
疙瘩。 “是!”封朗眼睛大亮,格外精神道。 余雅点头,继续往里面走,这时候一个高壮男子从里面出来,一看见余雅就抹抹眼泪,唰的扑倒余雅大腿上抱着,“将军,你总算回来了,属下想死你了!” 余雅恶寒,将大腿掰出来,磨牙道,“刑辞旧邢校尉!站直了!” 刑辞旧战直了,眼泪仍然哗哗流,格外委屈道,“将军这么久不回来,一回来就~~” “男儿流血不流泪,你是不是男人啊?”余雅皱眉,说起来刑辞旧也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他来当兵,纯粹是家里儿子太多,没钱养,他就被送过来当兵了。那时候当兵真不是好事儿,余雅还没出头,遂军当时还有个软脚虾的外号,意思是一碰见强的就软脚,而且平民从军死亡率还特别高,死了也就死了,每个人几两抚恤银,几乎等于贱卖了。余雅那会儿刚当上将军,手下只有几百人,当时蠢兮兮的刑辞旧还叫贱名狗蛋儿。 虽然刑辞旧看起来特别爱哭,但在那场与匈奴的对战中,当时的遂军总将军,却带着残军败将撤退,只有余雅,在那一场堪称必败的战斗中艰难的赢下来了,活下来的兵当时只剩下了十几个,遂城百姓自发抗敌,死有十之八九,其中活下来就有刑辞旧,封朗等人。 余雅事后亲自替那些大兵,百姓们扶棺,并且修建了烈士园,每个人都记录在册,此后每年统计因战争死亡的大兵也一同葬入。 当时活下来的十几个人,基本上都成了余雅的心腹,独独这刑辞旧,一开始爱哭胆小,能活下来简直奇迹,可后来余雅发现,若说其他人都有天赋,那么刑辞旧属于厚积薄发,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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