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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0 (第3/4页)
觉绷起了脸孔:“看来这虎妖的胆子是越发大了。” 凤梧眨了眨眼,突然扭头小小笑了一声:“师尊,莫非……您给阿虎用的不是血契或灵契?” 欧阳庭移开眼睛不去看他,凤梧拼命忍着笑拉他袖子,口里倒是情真意切:“师尊自然无人可敌,战败降服才最适合不过。” 根据原主的记忆与欧阳庭浅薄的修仙世界常识而言,收服妖兽当战宠或者妖宠的第一步往往是打败它——当然,也不排除自愿当宠物的妖兽,这个另说——打败妖兽后,一般修士都会再通过血契或灵契确认关系,以此保证妖宠不会、也不敢生反心。 当然,用灵契的修士寥若晨星,毕竟这是约束主从双方之术。但原主这样的更是凤毛麟角(无褒义),在欧阳庭看来简直不可理喻:他选择的无疑是最简单粗暴的那种——把妖兽痛扁一顿,失败的妖兽表示愿意降服,他答应就完了。 就!完!了! 像阿虎那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要来当宠物,是有多想不开?那种东西装作看不见最好,早早丢了也不错,难道还留着过年麽?至于原主,欧阳庭已然认定那天他是脑子秀逗了,或者根本就没带出门。 考虑到现在实在没办法把原主拖出来打一顿的欧阳庭在心中不断冷笑。就算真的仗着自己武力值高不怕妖魔鬼怪,甚至也无惧来自人的暗算,但这种张嘴就来的口头契约真的会有人认真遵守麽?若真行之有效,就不会有出尔反尔、食言而肥、言而无信之类的词儿了! ——正因为我们妖怪还坚持着这些在你们人看来莫名其妙、实则无法做到、因此直接抛弃的东西,你们才说我们是人妖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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