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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2/3页)
算三万七千钱罢了。”[1]阿史那不愧是商人,张口便算出价格。 五十斤醍醐不过四万文钱,在21世纪,大约也就是小区门口一个超市几天的营业额。对于一个富可敌州的富商来说,这笔生意简直不值一提,然而阿史那盈科却丝毫未有不愉之色。 我笑道:“三十七贯,将近妾父亲一月的俸钱了,妾要拿出这么多钱,却也有些为难。” 阿史那道:“郁小娘子言语爽气,且又是安郎的朋友,某愿让利于小娘子——小娘子分三月付清亦可。” 我笑语谢过,又道:“是了,妾闻说阿史那君雅爱书画?” 阿史那怔了怔,自矜地笑道:“正是。不瞒郁小娘子,某虽终日与牛羊为伍,然赏鉴书画的眼力,怕不输于长安的贵人哩。” 我笑道:“不知这幅字抵得多少钱?”回手与安重璋共同展开一张细绢,绢上题着字。阿史那盈科见了,先惊呼一声:“好字!”那幅字是隶书,端庄工丽,写的正是王维那首《使至塞上》。他凑近细看,边看边叹,用手摩挲细绢,露出一副简直恨不得亲吻那些字的痴态。 ——我们从崔希逸处得知,阿史那喜欢书画,便预先作了准备。 阿史那看了半晌,终于道:“这幅字值得一万八千文。” 安重璋不懂书画,却帮腔道:“阿史那君也压得太低了,这幅字最少值得二万五千文。” 阿史那笑道:“太原王摩诘的字固然是最好的,只是还当配画。若小娘子能向王摩诘求得同题之画赠某,某愿将五十斤醍醐拱手相送。若小娘子能引某与王摩诘见上一面,某情愿倒送小娘子十斤醍醐。” 我扑哧一笑,暗道王维见人一面能得十斤醍醐,他以后多开几次粉丝见面会,岂不就发了?心中却也明白物以稀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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