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第三十一章 投案自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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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投案自首 (第8/9页)

偿债务中的本金,因为他也还不上利息,到头来,还得用祖田抵债,那何不直接履行第一份契约,若是还不上,便用祖田抵偿所欠债务。

    更别说左邻右舍都知道李四非常爱他的妻子。所以,这根本就不合乎清理,这分明就是一场欺诈事件。”wap..OrG

    门外顿时有人叫喊道:“说得好!说得真是好!”

    不是马小义是谁。

    同时门口又响起阵阵议论之声。

    确实!

    这极其不合理。

    意义何在?

    然而,凭借关系站在公堂侧门的许芷倩,却是暗暗着急,心想,这番说法,虽通情达理,但缺乏证据,能够证明李四是受到欺骗,而不是自己失误所造成的,他若想凭此打赢这场官司,那真是痴心妄想。

    吕公著连拍三下惊叹木,待门口肃静之后,他又向李四问道:“李四,你们当时是如何商谈的?”

    李四答道:“俺当时与那陈员外谈得是用妻子抵偿所有债务。”

    吕公著又问道:“可是据本官所知,当时有宣读人,宣读人有无读错?”

    李四摇摇头。

    吕公著问道:“既然你听到他读的是本金,为何当时不提出异议?”

    张斐马上抢先言道:“回禀知府,李四从未读过书,他不知本金与债务的区别,而那宣读人也未做进一步解释,故我以为宣读人也应该为此负责。”

    吕公著一拍惊叹木,叱喝道:“你看看第一份契约,上面清楚写明本金与利息的关系,你叫本官如何相信,他不知本金的意思?”

    张斐道:“李四签了第一份契约,不代表他就知晓其中含义。”

    “那他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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