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第七章 翻异别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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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翻异别勘 (第4/7页)


    张斐道:“由于韦阿大将会提供新得证词,故此小民认为阿云最多只能判防卫过当之罪。”

    “防卫过当?”

    徐元认为这张三已疯,之前提到的免所因之罪,还是有理可循的,只不过他是在钻律法的空子,但他估计大理寺、刑部那边是不可能答应的。

    如今他却要做防卫过当辩护。

    这怎么可能。

    防卫到跑到别人家去杀人?

    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面对徐元的不解,张斐却是一本正经道:“是的,阿云绝对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之一,官府应该还其公道。”

    许遵心中暗喜,嘴上却道:“你先将状纸呈上。”

    “是。”

    徐元岂不知许遵在想什么,他甚至认为,这二人早有勾结,但是他不赞成许遵纠缠此案,可是韦阿大如果成为新的证人,那就有足够翻案的理由,突然,他灵机一动,道:“且慢!知州,此乃翻案,知州若要受理此案,也应避嫌,另择官员来审。”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

    宋朝对于翻案有着明文规定,名为“翻异别勘”。

    简单来说,如果罪犯要推翻口供,或者不服判决,且情节严重者,那么就必须换其它官员来审理此案。

    此案人命关天,肯定属于情节严重。

    虽然许遵也不服大理寺的判决,但那属于司法部门内部的争执,但如果张斐上诉,那绝对属于“翻异别勘”。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其实徐元这么说,还是为了保护许遵,因为许遵不过是京官挂职登州,过不了多久,就得回京城,犯不着为此案,而令自己的前途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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