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第九十八章 治国先治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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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章 治国先治吏 (第5/6页)

都能够提出有利于国家的建议,但却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将自己的建议变成法令,并且执行下去。

    还是那句话,嘴说谁不会,关键是能不能做到,变法失败,从不败在法上,而是败在变上。”

    王页稍稍点头:“三郎言之有理,但是我听闻王大学士如今深得官家信任,正如那商鞅变法,也是靠秦孝公的支持。”

    张斐避重就轻道:“那是当然,所以我也没说会失败,官家的支持,确实能够令许多事情变得简单。但就常规流程来说,还是应该治国先治吏,而治吏至少需要花费十年光景。”

    张居正变法完全就是吸取王安石失败的经验,虽然大多数人都只记得一条鞭法,但张居正变法能够成功的关键,其实是在于他头四年颁布的考成法。

    考成法就是一部治吏之法,中央借此将触手伸向地方,将全国整合成一盘棋,才能令张居正之后的政令直达地方。

    但要说王安石用考成法,他就能成功吗?

    张斐认为也很悬!

    因为明朝的体制已经是高度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再往龙床上一躺,那就是摄政,等于上下都被他控制住,当时权力是高度集中在他手中的。

    而宋朝只是比唐朝进一步集权,将门阀士族分化成一个个的士大夫,但到底不是家族企业,而是股份制公司,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不是皇帝说了算。

    张斐认为需要更多时间去整顿吏治,十年都是往少了说。

    这就是他为什么左右徘徊的原因,他觉得此时的政治环境还不具备变法的土壤,地方官员都不听王安石的,这再好的种子,在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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