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第三十四章 死道友不死贫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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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死道友不死贫道 (第3/8页)

真不知如何判是好。

    于是他又找来审刑院的好友齐恢和刑部郎中刘述商量。

    “这简直就是胡扯。”

    齐恢刚听到这结果,就忍不住道:“这戏卖怎能与擅去共存,这是不可能的事。”

    说着,他都很惊讶地看着吕公著,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不明白?

    吕公著苦笑道:“我先前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此案可不能这么看。因为律法中并未指明这两条罪名不能共存,你得看曾氏所为是否对应擅去之罪,李四所为是否对应戏卖之罪。”

    齐恢听完之后,再一对比,顿时就愣住了,过得一会儿,他是一脸不可思议道:“这么看的话,这两条罪名还真能共存啊。”

    刘述突然开口道:“关键还是在第二份契约上,如果陈裕腾当初不追究利息,什么事都没有,他这一追究,这问题就来了,他这是咎由自取。”

    他身为刑部官员,对于法律是非常精通的,就是因为陈裕腾在第一份契约中,设了一个陷阱,过分执着于强调本金,以及过分强调忽略利息,导致这份契约本身就存在漏洞,这才让张斐找到机会。

    “如今问题就出在这里。”

    吕公著有些郁闷道:“就算陈裕腾是咎由自取,李四是自首认罪,可曾氏呢?你我皆知,她是无辜的呀!她为了李四,都将自己卖了,结果却还落得擅去之罪,这可不公平,如果这么判的话,也会引来不少非议。”

    在之前的阿云一案,他最开始是站在王安石一边的,可见他也更在乎背后的原因,更愿意从犯人的初衷去决定采取更严厉,还是更宽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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