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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71节 (第7/8页)
刑事案子不比民事案子,风险大,委托手续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依据,马虎不得,曾经就有律师在刑事案件的委托手续签字上栽过跟头,这都是同行们血和泪换来的经验。 “是我签的,手印也是我按的。”沈贵林确认道。 送走沈贵林后,方轶开始约看守所和法院的时间,他要去会见沈虎,然后在去法院阅卷,核实案情,当事人怎么说只是他的一面之词,不可全信,更不能被误导。 隔日的早上,方轶去了看守所,沈虎人如其名,长得虎头虎脑的,身体很壮实,二十郎当岁,跟他父亲沈贵林一样也是五短身材,手指头跟小棒槌似得。 “沈虎,你把案发当时的情况说下,说的越细越好。”方轶拿起笔,说道。 “嗯,我当天晚上跟一帮朋友吃饭,吃完饭后,我发现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快没电了……”沈虎将当晚的案发经过讲述了一遍。 当晚,沈虎骑了一段路后,发现电瓶快没电了,放眼四望,看到火车站旁边的自行车停车场,他记得那里有个可以冲电瓶的地方,于是便推着电动车过去充电。 在冲电的过程中,他见周围没什么人看着,见周围一辆辆电动自行车,便打起了歪主意。 他的电动自行车已经买了好几年了,电瓶老化,骑不了多久就得充电,他看到周围有新的电动自行车,就想乘人不备,偷一个电瓶换到自己的电动车上。 他在停车场转了一圈,看中了一辆跟自己电动自行车一样的电动车的电瓶,此时夜已经深了,路上人比较少,来停车场骑车的人也少了。 电瓶充满电后,他骑车去了附近的朋友家,借来了工具,再次来到停车场开始拆卸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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