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律师本色 第35节 (第2/8页)
第二份证据,本地报纸刊登的花园小区五号楼发生凶杀案的报道,证明该套房产内曾发生过凶杀案。 因该案属于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办,我们无法取得相关证据,已经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举证完毕。”方轶道。 “被告质证。”女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被告认可。第二份证据的证明目的不认可,该份报道只是说花园小区五号楼发生凶杀案,并未指明是六零一室发生的凶杀案,因此我们不认可。”被告律师道。 方轶早就预料到了被告律师会不认可第二份证据,现在就看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证据了。 “被告是否有证据要提交?”女法官没有见到被告提交的证据,问道。 第77章 最后陈述 “没有证据。”被告律师道。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提出撤销合同的一方是原告,原告需要就被告存在欺诈行为提供证据予以佐证,被告只需要质证对方提交的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不成立即可。 “此前原告申请本院去县公安局调取证据,本院依申请调取了相关案件材料,案件材料显示,双方交易的房产内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凶杀现场为楼顶的小花园……”女法官说完将相关证据交给了原被告质证。 “该证据原告认可,但是根据调取的证据显示,与交易房产相连接的小花园曾发生过凶杀案,一共死了六个人,一家五口加凶手一人。 该小花园系被告一家实际使用,而且相对独立,有别于公共场所,是买房时开发商附赠的露台改造的,应作为房子的整体看待。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