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16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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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162节 (第1/8页)

    “这两个罪名有什么区别吗?我的意思是这两个罪名,那个判的会重一些,那个会判的轻一些?

    方律师,如果我哥哥确实犯了罪,其实相对于罪名来说,我更关心我哥哥会被判多少年。”彭华雁把她的真实想法告诉了方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第二百七十一条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方轶说道。

    (上述第二百七十一条为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现行有效的《刑法》已将第二百七十一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方律师,您刚才说的把我弄糊涂了,职务侵占罪分五年以上和五年以下,盗窃罪判刑分三个挡,应该怎么适用?”不待方轶说完,彭华雁不解的看向方轶道。

    “您听我给您解释完就明白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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