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209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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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209节 (第3/7页)

涛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看向辩护席。

    “没有意见。”方轶道。

    窦涛用菜刀砍伤人是事实,没有什么可辩解的。

    “公诉人继续举证。”审判长道。

    “第二份证据,公安部门的伤情鉴定意见,证明张大宝的伤构成轻微伤。”检察员道。

    对该证据,被告人窦涛和辩护人方轶均无异议。

    “第三份证据,监控录像,该份证据取自被告人果园的监控录像。证明案发当天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轻微伤。”检察员道。

    “被告人窦涛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道。

    “有异议,我不是随意殴打他人,是他们先跑到我果园要砍我的果树我才动手的。”窦涛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该份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从录像的内容上看,是村委会的干部带人去的果园砍树,被告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及妻子的安全才砍伤人,事发有因,被告并不是随意殴打他人,属于正当防卫。完毕。”方轶道。

    ……

    第450章 辩死他们!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道。

    “……被告人窦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我们建议对被告人窦涛处以管制二年。”检察员说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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