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令_桃花令 第1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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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花令 第11节 (第2/6页)

让墨柳去送,被萧复拒绝了:“我有侍卫呢。”他挥了下手,披着黑狐大氅,回眸朝着林子葵笑。

    待萧复和他那护卫在夜色下提着灯笼离开,林子葵方才听墨柳说:“啊!公子,这是二姑娘特意送过来的,说是给您的。”

    林子葵低头一瞧,看见一个木箱,墨柳已经蹲身打开了,而后瞧见里头有一件上好的银貂裘,暗绣的银线和丰厚的貂毛,在烛光下显出华贵的光华。

    林子葵自是看不清楚的:“这是,兔裘?”

    “哇……”墨柳惊呆了,“这不像是兔裘,摸着,反倒像是貂裘诶,公子!你瞧!”就算没穿过,也在金陵见过,他不是不识货的乡下人。

    而林子葵第一反应是:“不妥,这般贵重之物,我得还给二姑娘!”

    然而又想起方才萧复给自己的惩罚。

    他要自己穿好看点去见他。

    可林子葵来这行止观,是为了温习书目,根本就没带两件衣裳,自己身上这件斗篷,也穿了有三年。

    墨柳却从箱子里拿起一张飘金笺:“公子,有字!是二姑娘写的。”

    “我瞧瞧!”林子葵伸手,脸靠近烛光,凑得近了看,这是一手丑字,在林子葵这个自幼临大家书法帖子的读书人眼里,字写得实在不算好看,而内容很简单,写着:

    [林郎,这件兔裘,明天要穿给我看哦。

    照凌。]

    第一行字,难看,而落款的两个字,应是时常写,字迹流畅优美不少。

    “照凌。”

    林子葵垂眸喃喃道:“二姑娘,这你的闺名么……”

    他将这张飘金笺珍惜地收起来,夹在了书里,放进了盒子。

    翌日晨,林子葵穿上了披风去见萧复,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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