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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3/4页)
情况从初中时代就开始了。 小时候不懂事,虚荣心作祟,女朋友换得比衣服还快,交往的程度别说什麽ABC,XYZ都早就尝试过了,一时间还成为众男生的吹捧,羡慕的对象。俨然一副孩子王的模样,男男女女的都喜欢聚集在我身边,呼风唤雨好不风光。 说起来,还真是的感谢初中的数学老师,他是我们班主任,长的又高又帅,虽然有点中年人的味道。跟大部分同学一样,到了现在,我只知道他叫“龚老师”。如果不是他当年淳淳诱导,我可能就像街边终日无所事事的小混混一样,每天到警察局报道去了。天性使然,我当时还没有觉悟高的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龚老师的一言一行都深深的吸引我的眼光,数学课也成了我最喜欢的课。反正我头脑还不至於差的见不得人,加上几分勤奋,成绩一下就上去了,身边的朋友则就越来越多,而且五花八门,什麽人也有,女朋友的更换速度也就更快了。 但是,我并不热衷,因为它们都不是必要的,朋友,女性,学习。确切说,我觉得这些只是游戏,所有的都是,因为同一个游戏玩久了,怎麽也提不起新意来。 所以,我大学期间在酒吧里遇到了小宝的时候,也没有多久的纠缠,我就第一次和同性发生关系了。出乎意外的和小宝在一起超过了半年,其实说不准,因为大家都是比较洒脱的个性,也不会成天的粘在一起,也许就是一份自由让我和他维持了最长久的关系了。 小宝很漂亮的,在场里面很受欢迎,他说他爱上我是因为我看起来很寂寞。 “寂寞?”我有点意外。 “不是,认识你以後就知道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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