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自传_四我美国的什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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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我美国的什么 (第5/6页)

异,美国宪法中竟没有增加一条保护每一个美国公民,不受摄影记者和新闻记者的sao扰,保证他们有隐居的权利,只有这一种权利才使人生值得过过。

    我钦敬美国的高尚人士,然而却替他们可惜,他们应对自己的教养和较佳的见解感到惭愧——我替他可惜,他们拘于成见,保护缄默,深恐跟普通人有异。我明白可是却也感到惊异,美国的政治舞台上,高尚人士几乎完全绝迹。

    我对美国的民主政体和信仰自由感到尊敬。我对于美国报纸批评他们的官吏那种自由感到欣悦,同时对美国官吏以良好的幽默意识来对付舆论的批评又感到万分钦佩。

    我常常对于美国商业上的客气和尽量使用amp;quot;多谢你amp;quot;这句话而感动。可是我常常对于amp;quot;啊,是吗?amp;quot;一语觉得好笑,因为这是一句把说话者的缺乏智慧隐藏起来的一句老套语。

    我喜欢在黯淡灯光下进餐和在优秀的美国人家中幽静的宴会,可是每次参加鸡尾酒会(cocktailparty)回来时总是弄到精疲力尽,因为在这种宴会中,体力的活动达到最高度,智力的活动却极度减低,在这种宴会中,你要跟一个不相识的的人谈起你不感兴趣的题目。正如搭错了十次火车,一连十次从曼赫顿车站回来,在完全白费,毫无目的地活动了一小时后,终于在宾西凡尼亚车站下车。

    在鸡尾酒会上,你学会一面向着你的右边的房间这面的人挥手,一面微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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