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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了兼职拉皮条。面前的两名男子是想将殷闪闪送给给李国舅,之後从国舅哪里捞点好处。 如果殷闪闪有幸得宠了,还能从她这讨点赏。这算盘打也打得太响了,不过能看上她殷闪闪也算这两个乡巴佬有眼光。殷闪闪再次作揖,“对不起,恐怕不能如两位愿了,在下已娶妻也不愁养妻活女。”说着殷闪闪便准备走人。此时络腮胡男人反应极快,上前一把揪起殷闪闪的衣领将她甩到墙角,凶神恶煞道:“别给老子敬酒不吃吃罚酒,咱哥俩今日认定你了,你是不去也得去,去也得去。” ☆、第三十八章.他乡遇故知 “娶妻又何妨?要不是咱哥两不入李国舅眼,也用不着在这赌坊混日子,公子自不比咱哥俩脸皮薄,不过公主放心这事是有四人知道,而且保证不会泄露半句,公子日後可是李国舅身边的红人,咱哥俩可得罪不起。不是?”高瘦的男子笑得一脸狡诈,殷闪闪一派清高,“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两位不必再说了,此等愧对父母妻子的事,恕我难以从命。” 络腮胡子脸色一变,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原形毕露,“他娘的真是个贱骨头,爷爷我今天非你不可,不知好歹的东西。” 殷闪闪左躲右闪被逼到墙角,眼看络腮胡抡起拳头朝自己嫩脸挥来,她闭上眼睛耳边却传来男子一身惨叫,双眼重见光明时,扯皮条的两名男子已经晕倒在地,此刻出现在她面前的竟是一位黛蓝长袍,左臂上绣着一只白色的雄鹰的清新俊逸的小少年。他璀璨若星的眸子蒙上了一层戏谑,微勾的唇角带着促狭的笑意。 “不走吗?”在殷闪闪恍神之际,少年已经飘然而至。殷闪闪一滞,回头看了一下横躺在地上的恶人,快速地拉着少年远离现场。 “你刚刚是怎麽出招的?怎麽‘噌噌’两下就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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