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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 (第2/4页)
按理说,一般十六岁就已经是能够亲政的年纪了,先帝的遗诏愣是要萧留君十八岁亲政,这引得了萧留君的不满。 私人方面,虞临暗恋了萧留君许多年,但在公事上,不容他掺杂丝毫个人感情,凡事他都是公事公办,不卑不亢。 翻阅到其中一份文书时,虞临凝住了目光。 这是关于女皇近侍耿鑫涉嫌下毒谋害女皇的案件。 这个案子,他至今回想起来,还有几分不明所以。 这近侍耿鑫是个男子,自萧留君小时候起,就服侍她,照顾她。对于自小缺失父爱的她来说,大抵是类似父亲的存在。 然而,他竟是是往女皇的饭菜里下了毒,又以颇是欲盖弥彰,又显得有些刻意的方式暴露了这件事。 女皇当时坚信其中有鬼,但是怎么严刑拷问,耿鑫愣是说是女皇苛待了他,他想要报复。 虞临查了这耿鑫的背景,得知对方没有家人,更没有从他那里找到收取贿赂的金钱,怎么也查不出来,就只能这样结案了。 女皇主张流放耿鑫,但此案依律法,耿鑫应该被处以极刑,以儆效尤。 虞临于是坚持以律法处置。 未亲政的女皇拗不过他,是以,耿鑫被处以了车裂之刑。 当时,虞临也想着女皇是否会因为这件事恼了他,或者迁怒于他。但是,女皇并没有显出这些来,反倒是对他的态度更是谦恭了几分。 当时,与女皇接触并不太多的他没有多想,只当是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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