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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晴前传(71-81) (第39/44页)
获奖名单……三等奖……二等奖:沈卓林、诗晴,……一等奖……」 面对这个意料之中的结果,舞伴却还是愤愤不平的说:「什么公平、公正、 公开,真是可笑,你看名的舞蹈,我看得第三名都勉强。评委都是瞎子吗?」 颁奖的人,正是昨天和我谈话的那个领导,他简单的和我握着手。似笑非笑 的看着我,那眼神仿佛在嘲讽我说,「这就是不满足我要求的下场。」我一阵厌 恶,抽回了手,脸上没有一丝笑容,浓妆下似升起一层寒霜,我目光避到一旁, 再也没有正眼看他。 绝潜规则让我和名擦肩而过,没能进入那个大的歌舞团,没能成为正式 的舞蹈演员,甚至是失去了出名的可能和距离我梦想最近的一次机会。有人可能 会问我,当初选择拒绝潜规则后悔么? 说实话,我确实有遗憾。我当时觉得,成功的道路有很多条,我不答应潜规 则,通过我自己的努力一样可以实现理想。但事实证明,我真正的梦想现在已经 离我渐行渐远了,估计只能是个梦了。也许舞伴说的对,那是一条成功的捷径。 名与利谁不喜欢,我当然也不例外。特别是我经历了儿时家庭的困难和无助。 当时不少亲朋邻里唯恐避之急,深感世态炎凉。但我一直觉得,总有一些东 西比名利更重要。 如果有机会让我对之前的一些事情重新选择,我可能会原谅晓风,可是我依 然会拒绝潜规则。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人生常 常会面临这样的选择,有的容易有的难。有人说选择比努力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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