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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开战篇 (第2/7页)
要办——给朝廷写奏章。报功是必须的,但却是次要的。在奏章里。王韶貌似非常欠扁地写了句额外的话“皇帝及各位宰相注意了,俺得说明下:这次打仗。没用朝廷一文钱,都是俺开荒经商,自己赚的”参照宋朝以往历史,就会知王韶这是在没事找事。如曹彬,只是自己掏腰包给边关士兵打赏,就被贬官处理。再如张亢、滕宗谅,在边关打了那么多胜仗。可就因一点点财务账面不清,也得丢官罢职!前车之鉴不远,那为什么王韶要顶风作案,哪壶不开提哪壶?答案分前因后果两部分。 先看前因:3年前王韶要修建渭、泾上下两城。提出在渭原和秦州间有上万顷一直荒废没开垦的良田。国家应派人开荒,同时招商,农商两手抓,把当地经济搞起来。看着无论如何都是好事吧?可… 首先当时西北主帅李师中反对:王韶所指的土地根本不是什么良田,只是当地弓箭手们的土地罢了。不信可来查! 下边既有人要求了。那还等什么?皇帝马上派人去查,查出的结果超级有才:土地是有的,但只有1顷!且所有权还有争议,几个地主正在打官司呢…这结果让人无话可说!茫茫大地、偌大的陕西四路,居然只有1顷土地?难道李元昊当年是只蚂蚁。在1顷地里敌我双方十几万人厮杀玩命? 没别的,连李师中带派去调查的人都贬职撤走!给王韶腾出手脚来! 但问题马上又出现了——关于市易法。 市易法和均输法都得由国家出本钱的!要把白花花的银子、绫罗绸缎往边疆上运,朝里大佬们一律表示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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