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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4页)
颈,皮肤又白又嫩,散发着光泽。让人看了不免疑惑,咬上一口是个什么滋味。 这滋味原时比谁都清楚,美妙得紧,如果这会儿再没有半点反应,他还是男人吗? 原时将陈墨云抱坐在洗漱台上,不由分说的分开了他的双腿。 陈墨云忍不住发抖,想要推开原时。 但是架不住原时力气比他大上许多,强行的在洗手台上就要了他。 他总是这样,兴致一来就做,不管是在哪里,也不管他愿不愿意。 陈墨云咬着牙将洗手台擦干净,然后转身把地也拖了。 套了件高领毛衣和外套出门,今天还要上班。 今天地铁一如既往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一样,人多得让他连站着都觉得艰难。 以前他从来不用挤地铁,刚跟原时在一起那会儿。原时天天开着那辆跑车送他去上班,车接车送,殷勤得要命。 后来在一起久了,怠惰了,人醒着都懒得看他一眼,哪还有功夫送他上班。 上了公司电梯,几个小姑娘在他背后,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议论些什么。陈墨云有些不自在的把毛衣领子往上拉了拉,刚出电梯就看见了程安安。 程安安斜了眼他身上的那件风衣,吹了声口哨:“呦,今天穿的牌子还是Gucci的呢,品味不错啊。” 她这么一说,陈墨云才注意,刚刚随手扯下的衣服,竟然是原时的。他不懂什么名牌,原时穿衣服的原则就是只爱贵的,他比原时矮了几公分,衣服挂在身上,显得他更瘦更高,却倒也好看。 “今天的签售会准备好了吗?”陈墨云脱下外套,搭在椅子背上,又下意识的将毛衣领往上扯了扯。 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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