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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李维请客 (第3/4页)
是时间和机会。王夫子的学问很深,但是论及如何淬体,如何战斗,还是远不如兵人部。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从艾辉身上嗅到一种同类的气息。 李维经验老到,他知道自己的直觉绝对不会来得毫无由头。但是他心中同样充满疑惑,这样的气质,出现在一位十六岁的少年身上,委实有点不可思议。 哪怕那些天才能够在这个年纪从感应场毕业,但是他们身上菜鸟的气味,隔着两公里都能闻得出来。 在前线,菜鸟是最不受欢迎的角色之一,哪怕他是个天才。 而最最不受欢迎的角色,是菜鸟指挥官。 偏偏对于那些世家子弟来说,他们进入前线,也很少会从士兵做起。 李维对世家子弟没有什么偏见,他见过很多十分优秀出色的世家子弟,但是他对菜鸟指挥官也同样深恶痛绝。 “你是不是以前在蛮荒待过?”李维有些好奇地问。 正在埋头苦吃的艾辉手上动作一滞,他随即抬起头,嘴里塞得满满的面条,含糊不清道:“嗯,待过三年,我以前是苦力。” 李维彻底惊呆了,足足过了好几秒,他才反应过来,满脸不能置信地问:“你说你以前是苦力?在蛮荒呆了三年?” “没错。”艾辉一边拼命往嘴里塞,一边无所谓点点头。 李维被这个消息震撼到。 他当然知道什么是苦力。 在蛮荒,有一群非常特殊的人群,就是苦力。这些苦力都是从旧土招募而来,大多是一些走无路的可怜人。战斗力基本为零的苦力,是蛮荒淘汰和折损最快的群体。 李维最开始知道苦力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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