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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她美丽动人[快穿] 第53节 (第3/9页)
似乎是在有意讨好。 唐幼放松身体,尽量配合着他。 这一夜她几乎是被吻遍了,嘴巴被亲肿想要逃,却被即墨炎抓住细腰接着亲,她蜷缩着手指抓紧即墨炎的里衣。 有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小狗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他会不厌其烦地重复学做一件事。 学东西慢的小狗会一次比一次做得更好。 狼同属于犬科动物,他们和狗有着一样的特点,但特别的是他会紧盯猎物,至死方休。 而即墨炎也没有做其他多余的,仅止步于亲亲贴贴,他想其他的都留到洞房花烛夜,而不是在这么一个简陋的客栈里,他带着十里红妆迎娶唐幼。 他的克制没有换来唐幼的谅解,反而是最后关头停下叫人误以为是在逗弄,唐幼被他闹得眼尾发红,最后只能含着眼泪愤恨地咬上他脆弱的喉结,她没有多使劲,只是磨了磨,转而又觉得不解恨,在即墨炎锁骨上咬了很久。 第二天两人走出客栈的时候,唐幼还是昨天那副装扮,斗笠遮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出来人的相貌,这斗笠上的纱是即墨炎特地唤人找来的鲛纱,这鲛纱倒也不是鲛人制造的,只是以此来形容这纱的珍贵。 之前用的太过厚重不透气,还影响唐幼看人,她不愿意戴,现在鲛纱做的斗笠倒是清爽怡人,而且从外面看不见里面,里面看外面清清楚楚的。 而相比起穿得严严实实的唐幼,即墨炎确实特意选了一件圆领的玄色对襟上衣,他本就生得俊俏,这身衣服衬得他有股欲气的帅,衣服露出的部分也不偏不倚刚好到唐幼咬的牙印上面。 牙印本来就已经十足暧昧,现在的位置更是让人想入非非。 也许是咬得人太过用力,现在还能看到一个清晰的印子,即墨炎行动之间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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