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30 (第2/4页)
是念旧情想要凑合着过日子,金恒昌作为哥哥也只能劝他想清楚再做决定。 远在内蒙的爸妈听了金恒昌的话,也不好再对金恒盛过多干涉,只好再三交代大儿子,到杭城后多给金恒盛掌掌眼,要是人家洛桑是个好姑娘,你就帮忙给敲敲边鼓,催催婚,让他们两个早点定下来。反正咱家恒盛人也不差,按照年轻人的话,小儿子也是个要房有房,要车有车,身高身材、长相事业都不错的男孩。嗯,有个词叫做什么来着?高富帅?说的就是咱家小狼崽子! 然而金恒昌对洛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初次见面就对着他们滴溜乱转的眼珠子,小金子友好地求抱抱时嫌弃的模样都被金恒昌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所以金恒昌才会打扮成弟弟的模样故意释然,果不其然,洛桑第一眼没有认出来,还不如老弟那几个客户的眼神好使。要不是顿珠心软,出来打圆场,金恒昌倒想看看,洛桑最后会怎样下台。 知道媳妇家穿的首饰送人后,金恒昌是真的有点生气。所以小狼崽子气急败坏地去追着要回来,金恒昌也没拦住。顿珠虽然大方,可不是那种一见面就什么礼物都愿意送出去的人。要是洛桑和金恒盛结婚了,顿珠把这件收拾当作见面礼送给洛桑,那还能说得过去。但是,顿珠都已经给洛桑准备了件银器,再送那么贵重的礼物出去,金恒昌觉得,事情应该不是顿珠描述的那么简单。 既然洛桑的人品值得商榷,她和金恒盛的关心也还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板,再加上到家后屋子里也没有女人生活过的痕迹,金恒昌只能遗憾地给阿妈发了条信息: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