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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巴贝夫与安德鲁(上) (第4/7页)
贝夫甚至在对佩朗和鲁瓦地区的群众宣传中,说道:“必须停止缴纳这些捐税,而在非交不可的时候,就用暴力来反对那种试图恢复捐税的暴力……” 于是在1790年5月19日当天夜间,巴贝夫被捕。两天之后的21日,他被投进巴黎裁判所附属监狱(康斯列热尔监狱)。这是巴贝夫人生中第一次入狱,属于君主立宪派的当政时期。 好在马拉等众多革-命者的无私帮助下,巴贝夫在7月初得以无罪释放。 第二次被捕时在1791年春,那是巴贝夫被选为他定居的圣·吉尔镇的委员。由于巴贝夫和他的支持者们召集了市民大会,强迫支持吉伦特派的市长在某个意见书上签名。于是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将巴贝夫再度逮捕,这是巴贝夫的第二次被捕。 但在出庭受审的时候,证人们众口一词地为被告巴贝夫辩护,他们的辩词对巴贝夫赞赏有至。到最后,法庭只得将巴贝夫无罪释放。巴贝夫在证人的拥簇下如闪电般归来,受到了人民的欢呼。 巴贝夫的第三次被捕,是在1793年11月,在巴黎粮食管理局担当秘书的时候。 期间,因为过期的往事,代表巴黎粮食局的巴贝夫与索姆省政-府的工作往来中关系恶劣。不久,巴贝夫遭遇索姆省高等法院的缺席审判,被判处了二十年有期徒刑。此外,索姆高等法院还致函给治安委员会和巴黎警察局,要求立刻逮捕“罪犯巴贝夫”。 雾月24日,也就是11月14日,巴贝夫遭遇巴黎警察局的被捕。但随后,有人向治安委员会的瓦迪埃委员进行了举报,“宣称巴贝尔公民是被索姆省官员陷害的,审判也是非法和无效的。” 不久,治安委员会便指派主管警察总局政治部的安德鲁-弗兰克上尉,全权负责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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