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疆臣。_第四十七章 通商条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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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 通商条款 (第3/10页)

。”

    其实和珅所言,正是乾隆心中所想。从英吉利这个名字在郭世勋奏报中出现,乾隆对这个“不懂规矩”的国家,便殊无好感。英吉利使团尚未立足清朝国土,便要求在天津上岸,刚刚上岸不足一个时辰,便要求在圆明园展示仪器。到了圆明园,又不愿意行三跪九叩大礼。此时朝拜之仪好容易过去,又向他提出了这样六条请求……

    清朝自建立而至乾隆,历时六代,但清朝官制、律法、礼仪的最终确定,却都是乾隆前期。乾隆五年,《大清律例》修订完毕;乾隆二十四年,《大清通礼》撰修完成;乾隆二十九年,《大清会典》得到重新编修。自此清王朝的体制,终于定型,这不是乾隆一人之功,但他却是最后的完成者。也正因如此,乾隆对这一套体制无比自傲,不容他人妄加干议分毫。

    想到这里,乾隆的意志,也更加坚定,道:“宣值班的军机章京进来,拟旨。”

    不过片刻,两名军机章京到达依清旷,准备拟旨,乾隆想了想,缓缓道:

    “英吉利使臣言及六事,均不得允准。天朝统驭万国,一视同仁,在广东贸易者,并非只有英吉利一国,若英吉利之事,天朝予以恩准,则其余各国,必将纷纷效尤,如此天朝断难行事。”

    “况英吉利所言六条,均有不可行之处。第一,向来西洋各国,在天朝贸易,均于澳门设有洋行,兼于广东省城贸易,不得入城。是故除广东、澳门之外,别处并无洋行,若是想在宁波、天津贸易,便要在各处加设洋行,纷扰多事,更无必要。第二,俄罗斯与天朝通商,俱在恰克图互市,先前无有恰克图之处,方特别允准在京城设立商行,此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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