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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5 (第2/4页)
自弃的把爱德华告诉他的事情跟宋朝一一交代清楚,顺道再次表白自己的忠贞不二——宋朝对此不感兴趣,他更兴趣于——“你居然有前女友?” 艾伯特抽抽嘴角:“很奇怪?” “不不不……好吧,很奇怪。” “我应该有前男友?” “不是。不管是前男友还是前女友,主要是我都觉得奇怪。你有那心力谈恋爱吗你?老实讲,你这样的,真能谈恋爱——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看上去像是不会浪费时间去谈恋爱的人。你看你当初追我,没咋谈恋爱,眨眼间把我蒙的一头雾水,第二天就被赶着去结婚登记了。咱俩也没认真谈过恋爱不是?” 艾伯特挺想反驳的,但又觉得他说得对。当初和英格谈恋爱,每次约会地点不是图书馆就是实验室,难怪不到一个月他就被甩。可那是因为他不喜欢英格,自然不会花心思去哄对方开心。 那时他以为的约会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做开心的事情就行了,开心的事情当然是图书馆查资料或者实验室做实验——好吧,他得承认,活该那时候被甩。 “但是,我当初追你,没浪费那么多时间追你是因为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在你的身上盖章,盖上属于我的专属。这样我就不怕别人把你抢走。” 艾伯特情话说得真,还腻人,宋朝脸一下子就guntangguntang的了,两手捂着脸,露出黑不溜秋的眼睛,亮堂堂的:“又没人抢我……再说了,谁抢得过你。” 其实宋朝要说起情话来杀伤力更加巨大,尤其是对艾伯特的杀伤力,毕竟是放在心尖尖上的小玫瑰。那情话的甜度就要加个百分百,能把人腻死那种,最关键的是,被腻死的人来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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