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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3/11页)
要,是因为在逃跑时他们可以畅行无阻,而不必担心红灯。这个从早期犯罪生涯中获得的经验使瓦拉奇受用了一辈子。后来他在“科沙·诺斯卓”里做“合同”时,首当其冲的考虑就是作案之后的撤退路线。 “分秒帮”的作案手法原始而有效,他们几乎不带任何工具,只从人行道上捡一只牛奶瓶或cao起一个垃圾桶什么的砸破商店的玻璃橱窗。瓦拉奇们做过试验,从商店的“福尔摩斯系统”警报铃响到警方赶到现场,最快需要5分钟。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短于5分钟的时间内把一切都搞定。瓦拉奇是“分秒帮”的司机,开一辆二手的皮卡,这在当时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他的任务就是坐在路边不熄火的车里,等到办完事一踩油门就走。后来他有了女朋友,遇到打劫珠宝店或服装店时,有时候他也会跟着进去。多年后瓦拉奇还记得,他有一位女友的腰身是1号,所以每次他都会挑几件这种尺寸的衣裳带给她。 前后四年的时间里,“分秒帮”作案逾百,也终于有了闪失。19年春天的一个晚上,记得是在布郎克斯的东萃孟街和177道,事前他们侦察了两个星期,那家丝绸店连“福尔摩斯保安系统”都没有。他们平日里唯一担心的就是刚好有警察在附近巡逻,可就偏巧遇到了这样的事。当时他们一个人在里面取货,两个人在外面接应装车。突然,路口放哨那小子撒开腿往这边跑,瓦拉奇赶紧按喇叭让他们快撤。这时候,三辆警车一起堵了过来。肯定是有人告的密…… 尽管被警察一枪打在了胳膊上,瓦拉奇还是带着他的同伙们左冲右突,总算是冲出了重围。警方很快通过皮卡的车牌号码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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