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67 (第3/4页)
雪兰的书里也秉承着这种江湖气,她很喜欢,喜欢里面的兄弟义气,所以对于大丈夫一诺千金,朋友兄弟间肝胆相照、割头换命的剧情是很爱写的,类似的剧情会被她描写得非常热血。而对出卖兄弟,心胸狭窄的人也都不吝啬让他们的下场很糟糕。 而且雪兰写文有个特点,三教九流的小人物,哪怕满脸麻子,哪怕瘸了条腿,哪怕是邪佞jianian诈,可他们或爱憎分明,或义薄云天,或家国天下。人虽小,心却大,文章的字里行间从不掩饰对这些人的喜爱之情。 也许从政府的角度,肯定不爱草莽人物,可是江湖出身的人,就难免把雪兰引为知己了,毕竟雪兰写的就是‘忠义’二字,而在且她的江湖中,每个人似乎都在追求侠肝义胆,儿女情长,于是这让每个读过书的人都恋上了她的江湖。 而且读书就像在与一位作者交流一样,有时候可以上升到心灵的程度,甚至会把写书的人和书里的主角弄混,好像作者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作者做出了什么不符合期望的事情时,就会让人觉得难以接受。 所以雪兰收到江湖朋友送来的美女和金条时就是这个感觉,你收吧,收的烫手,不收吧,怎么,你看不起咱们江湖这票朋友吗? 报社遇到这种事也没办法做决定,哪怕是沪市的,跟北平隔着十万八千里呢,也实在名头太大,得罪不起,要雪兰自己拿主意。 其实雪兰也算懂江湖规矩。 她在写之前,研究了十七八本当前的武侠书,各路黑话都从小报纸上做过剪辑,了解不深,但她明白,江湖中人最注重一个面子。这个面子太重要,比生命还贵重,让江湖上的朋友给你一个面子,这是很难得的事情,因为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