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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2/4页)
成功时,还是靠着迪恩发话会扛下所有来自学校的麻烦,约翰才不甘不愿地放萨姆去就读的。 以前是这样,现在呢? 画风应该是粗犷硬汉的苦情老爸约翰在面对杰森的时候直接变成了和蔼可亲的隔壁邻居大叔:“啊,这不是小杰伊吗,来来来,这个护身符是上次叔叔从吸血鬼巢xue里弄来的,给你拿着玩。”而杰森顶着温家两个亲儿子羡慕嫉妒的视线,除了“谢谢约翰叔叔”以外,完全想不出另外的台词。 造成这180度大反转的,就是哥谭甜心布鲁西宝贝。 蝙蝠侠原本就不信赖拥有特异功能的超人类,同理,他更不可能容许恶魔之类的超自然生物大大方方在哥谭游荡。只不过在追着温彻斯特一家子过去的活动轨迹之后,他必须承认这些妖魔鬼怪出没的痕迹实在太难被注意到。收藏家买入某件古董之后全家惨死?会变身成狗挖人心脏的剥皮行者? 就算是蝙蝠侠也不可能追踪全哥谭的流浪狗还有家犬的!更别说那些带着诅咒的古董或者是幽灵厉鬼。他需要应变方案,而眼前看起来温彻斯特一家人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特别是知道杰森曾经杀到约翰温彻斯特门前甩了他一脸的档案,再用“我好担心我爸爸,叔叔你可不可帮帮我!”的小可怜演技外加银弹攻势把这一家子猎魔人请去了比利时对付和亨利鲍威尔签下契约的恶魔之后,布鲁斯更不可能让来历不明的人以此挟恩图报。 他理所当然的把温彻斯特一家查了个底朝天,连祖宗的背景都没放过。结果让他挺满意的。如果约翰的目的只是为了帮死去的妻子复仇,他大可以专注于搜索凶手即可,完全没必要将猎魔视为家族事业,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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